各级团学组织、各班级、全体同学:
校学生会、学生团委会作为学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,在组织青年、服务青年、引导青年、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组织建设,提升学生干部队伍水平,更好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服务于全体同学,经校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和学生团委会研究,报校团委同意,决定集中招纳校级学生组织新成员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纳新原则
自愿报名,组织推荐,择优录取。
二、纳新部门
校学生会:秘书处、纪检部、宣传部、学习部、生活部、体育部、文艺部、女生部、外联部、新媒体中心、社团联合会。
校学生团委:办公室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社会实践部、国旗队、礼仪队、青年志愿者队。
三、纳新条件
(一)思想政治素质高。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较强的政治意识、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。
(二)学习态度端正,成绩优良。有能力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。
(三)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,有创新意识,具有牺牲和奉献精神,服从指挥。
(四)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大局意识,具有奉献精神,严于律己,擅长人际交往。
(五)纳新对象原则上以2016级新生为主。
四、纳新办法
报名时需填写校学生会、学生团委会统印发的纳新报名表和登记表,面试时要提交申请书。
五、纳新流程
(一)纳新当天填写纳新报名表。
(二)进行部门面试并提交申请书。
(三)通过面试后进行军事拓展训练、部门技能培训等。
(四)完成以上项目,则可纳入相应组织。
六、纳新时间
10月11日至10月13日16:10至18:00
(学生会、团委会主要纳新时间为10月11日,各学生社团主要纳新时间为10月12日至10月13日,同时学生会、团委会保留纳新咨询询点。)
七、纳新地点
教学楼北侧科技大道两旁
八、注意事项
(一)为保证纳新质量,每人最多填报两个部门,社团不限。
(二)纳新当天,具体事项听从领导安排,服从指挥,要具有高度的纪律性,体现学生干部的集体意识。
九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校学生会 学生团委会
2016年9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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