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导考核处部门职责
督导考核处是由校长直接分管,重点对全校教学、行政、学生管理各环节进行督导考核的职能部门,职责如下:
一、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教、督学与督管,促进教风、学风和校风建设;
二、对各学院(部)、处(室)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责任书的进展、实施与完成情况进行督察推进与考核;
三、对学校制度、重要文件或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并严格考核;
四、对学校重大活动进行全程跟进检点,并及时汇报情况;
五、对学校教职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察检点;
六、通过多种形式,了解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意见或建议,并及时进行协调处理,向校领导汇报;
七、依据学校发展新情况,及时制定考核指标并严格执行;
八、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、专业建设水平、各系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状况进行督导考核。
九、定期与省教育厅督导室进行业务联系、上传下达上级精神并落实安排相关工作;
十、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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