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技处工作职责
学校科技处是学院对教育规律研究及制定产学研政策、落实民办教育教学研究的职能部门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其主要职能如下:
一、探索教育规律,认真研究和落实国家教育部规划发展司第178号文件精神及其他科学研究相关方针、政策的有关规定,出台切实可行的相关政策,并组织拟定学校科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,制定和修订科研管理办法。
二、有计划地组织教师申报各类纵向及横向科研项目的相关工作(含项目申报、中期检查、结题验收等过程管理及收集、整理教师的各项科学研究成果)。
三、负责学校教师及教学管理部门的科学研究工作业务管理和考核,建立学校科研工作档案。
四、负责与省教科院及省厅科技处建立对接、汇报。了解掌握校内外科研信息,及时上传下达。
五、负责《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学报》的编辑、印发工作。
六、根据高校档案资料管理相关文件规定,制定和落实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,并负责监督、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。
七、负责学院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、统计、利用、管理、借阅等业务工作。
八、负责档案室的安全工作,做好保密工作和防盗、防火、防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光等工作,及时修补破损档案,最大限度延长档案寿命。
九、负责“1+1”实验班班级管理及学生选拔工作,并配合教务处等相关部门,进行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。
十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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